(a) 就本附表而言,下列定义适用—— 责任经理(维护)。 拥有公司权力,确保航空器所有人/运营人所需的所有维护、预防性维护和改装都能得到资助并按照局方要求的标准进行的经理。 责任经理可在获得局方授权后,以书面形式委托组织中的另一人担任责任经理。 适航。 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或部件符合批准的设计并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时的状态。 核准的数据。 经局方批准的技术资料。 核准维修组织。 按照附件 6(和本附表)的要求,经局方批准的对航空器或其部件进行维护并在该国批准的监督下运行的组织。 核准的培训。 在局方批准的专门课程和监督下进行的培训。 第。任何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飞机、机身、飞机发动机、螺旋桨、器具、附件、组件、子组件、系统、子系统、组件、单元、产品或零件。校准。按照明确的书面程序执行的一组操作,用于比较测量设备或工作标准执行的测量,以检测和报告或